德之傑: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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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4年4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 551,807,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5,180,7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4年5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16750號核准在案。及臺北市政府於民國104年6月29日府產業商字第104852958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減資換發股票作業相關事項如下:

1.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4年減資換發股票,茲依據相關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2.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61,911,93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619,119,380元。

3.本次減資新台幣551,807,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5,180,700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減少比率為89.13%。

4.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減資後換發股數6,731,238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67,312,380元。

5.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換發108.70股,即每仟股銷除891.30股,減資比率為89.13%。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逾期未辦理者,由公司按股票面額以現金給付予股東,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6.預計股票換發日程:

(1)擬訂定民國104年7月19日為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並依法自民國104年7月15日至104年7月23日止停止舊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2)自民國104年7月24日起全面換發新股票。

7.換發程序及手續: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1)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04年7月18日(含)前持現股舊票、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無實體登錄。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4年7月24日)後,股東持現股舊票及相關資料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無實體登錄。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16288。

(6)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相同。

(7)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