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求職不果 歐盟移民得離境

(中央社記者林琳柏林1日專電)德國內閣的特別工作小組正在擬定一項關於其他歐盟國家來德國找工作者在德國居留規定的草案。一旦付諸實施,歐盟國家人民在德國居留3個月仍找不到工作就必須離境。

這項草案預定在今年6月間即會定案公佈。

雖然根據歐盟規定,歐盟國家人民在非本國的歐盟地區可以合法居留6個月;不過,各會員國有權規範其他歐盟國家人民在其境內求職的寬限時間。

由於愈來愈多經濟狀況欠佳的歐盟國家的人民湧入經濟和社會穩定的德國找工作,德國許多地區面臨安置大批移民的問題,包括住所、學童的就學及醫療等。

德國內政部和勞工部都強調支持歐盟地區人民自由遷徙,不過,許多問題必須未雨綢繆。內閣特別工作小組的草案中也提出應提供移民眾多的城鄉補貼。103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