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同事還反控遭誣陷 男判3年8月定讞

性侵女同事還反控遭誣陷 男判3年8月定讞

新竹市一名男子前年以看風景為由,將女同事載到汽車旅館性侵,事後反咬遭女同事誣陷。由於男子沒通過測謊,最高法院今天將上訴駁回,依強制性交罪判刑三年八個月定讞。

判決書指出,59歲的蔡姓男子從事除草工作,民國102年3月晚間,他以觀看青草湖風景、以及承包附近一間汽車旅館除草工程為由,開車載女同事強行進入汽車旅館休息,並性侵得逞。雖然蔡姓男子辯稱,兩人因互有好感才發生關係,甚至質疑女同事純粹是為錢才誣陷他。由於蔡姓男子沒有通過測謊,歷審均認定他確實觸犯強制性交罪,審酌蔡姓男子強制性交還飾詞狡辯,誣陷被害人,毫無悔意,判刑三年八個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圖片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