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法三讀 100人企業 應設哺集乳室

中國時報【林思慧╱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昨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動物保護法》修正案,前者規定企業應設置哺集乳室及適當托兒設施門檻,由現行的250人以上,下修為100人以上,受惠勞工增至368萬人。立法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勞動部在修法後1年檢討雇主設置情況。 為了鼓勵哺育母乳,受僱者若有未滿2歲子女須親自哺乳者,雇主應每日給1小時哺乳時間,若加班超過1小時,需給30分鐘哺乳時間,哺乳時間都視為工作時間。 勞動部表示,調查顯示目前雇用受僱者超過250人以上的雇主設置集、哺乳室的比率為84.2%,提供幼兒措施比率為81.5%,其他未設置原因則是空間不夠無法設置,或員工無需求。勞動部尊重修法方向,但認為應逐步調降門檻,方便企業因應。 此外,針對性騷擾事件,三讀條文增訂,被害人因職場性騷擾衍生司法訴訟須出庭時,雇主應給予公假並支付交通費補助,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在《動物保護法》部分,新修正案規定,未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可,擅自經營特定寵物的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的罰鍰從從原本的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提高到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業,拒不停業者,按次處罰。 王育敏表示,修法主要目的是要嚇阻不肖業者非法牟利,透過重罰讓非法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絕跡,也是明年零安樂死正式上路重要配套修法的一環。 王育敏說,新北市過去曾破獲大量非法販賣、繁殖場,沒入價值百萬的犬貓,但罰責僅有5萬元罰鍰,對照非法業者動輒獲利高達上百萬元,顯然不符比例。 王育敏表示,三讀條文將現行罰則提高到10萬至300萬元,除了發揮嚴懲效果外,未來民眾通報類似案件,獎金也會提高,可大幅增加民眾檢舉不法業者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