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勒斃母女 法院判賠償家屬1131萬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前年發生一起情殺案,凶嫌黃姓男子因不滿遭前女友王姓女子討債,竟闖入王家將王姓母女勒斃,殺害王女前還先逼她做「分手砲」,今年3月一審時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新北地院30日再判黃男應賠償家屬1131萬餘元。

黃男與死者王女是高中班對,2人交往多年,平日都是由王女打工供應2人花費,王女還將自己的銀行提款卡、住家鑰匙交給黃男保管,卻遭黃男提領揮霍,王女事後得知要求黃男還錢並決定分手,黃男認為女友移情別戀而埋下殺機。

黃男趁服兵役休假時,拿著備份鑰匙遣入王女家中,看見王女母親正在午睡,便用童軍繩勒斃對方,之後王女返家也慘遭毒手,黃男先將王女手腳捆綁,再用衣物罩住王女臉部,逼對方做「分手砲」並用童軍繩勒脖至鼻孔出血才罷手。

黃男一審時被法官認為手段殘忍,無教化可能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處死刑,目前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王姓母女的家屬向黃男求償2080萬餘元,法官認為黃男與王女僅因金錢糾紛就痛下殺手,還殘害無冤無仇的王母,因此判決黃男應賠113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