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花花班 讓護理人員排斥職場(中)

國內護理人員從一九九八年起就列入勞基法保障,但是由於護理教育強調犧牲奉獻,以及早期及新進護理人員不熟悉相關規定,致使資方常以不適用勞基法為藉口,忽視護理人員勞動權益。也就是在法律模糊地帶,產生了所謂「花花班」(一周內輪值兩種或三種班別)的班表產生、護理人員的交班時間不列入工作時間,也不算加班,讓護理人員常常無法得到該有的休息時間。 立委林淑芬指出,許多醫院在班次的安排上花招百出,班次凌亂的「花花班」讓護理人員失去對自己工時的主控性及預期性,而且輪班間隔也時常不符合法定的十一小時,在這種惡意排班及過長工時的惡性循環下,據勞動部統計,有逾十萬餘領有執照的護理師不願意進入這個職場。 根據勞基法規定,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但護理人員卻時常超時工作。調查指出,甚至還有每周工作超過九十小時的,立委林淑芬表示,會造成這樣的原因,是醫院方面為了增加收益,節省人力資源,忽視了護理人員的工作權益。常以彈性工時延長上班時間卻又不列入上班時間,例如要求護理人員要隨時待命OnCall和下班後才可以進行交班,這樣的工作方式,讓護理人員飽受其苦。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更指出,醫院方面為了符合法定護病比,常運用四大管理手段,包括畸形班表、彈性人力、跨科調動,以及超時加班不給加班費等,來規避勞檢,也因此工會希望新政府能想出一套妥善方法來遏止醫院方面運用這些手段來壓榨護理人員。 立委王育敏指出,國內的護病比雖然已經有在逐年下降,但現在許多醫院會在評鑑護病比的時候,還是會將行政人員及護理長算入護理師的人員之中,企圖魚目混珠,但事實上真正在照顧病患的卻還是只有正職護理師,行政人員及護理長並沒有直接參與照顧病患。所以,她呼籲在實施醫療評鑑時,不要只看醫院方面所給的資訊,而是要深入的了解人員的配置,並且在評鑑時應該要提高標準,讓評鑑具有真正的信度與效度。 立委李彥秀則表示,由於國內護病比居高不下,而且常有惡意排班的現象,許多護理師不願意長期待在這種高壓高勞的工作環境中,導致國內護理人員的平均工作年限為七年,這樣不斷地惡性循環會讓護病比難以真正達到預期目標,因此政府應該要改善護理師的工作環境,有了良好的工作環境,才能遏止護理師的流失,也可以讓護理產業人才有所回流。 而針對降低國內護病比程度的部分,李彥秀表示,應該是要一步一步慢慢來,採逐年提高標準的方式進行。因為,這樣不僅可以給醫院方面有些緩衝的時間來擬定相關的準備措施,也可以避免醫院方面為了不在評鑑中有所缺失導致在醫療分級中掉級,進而以一些魚目混珠的方式,使護病比達到評鑑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