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其實不高 只是不公平

房屋稅其實不高 只是不公平

不動產商多了前行政院長陳冲助陣,抨擊房屋稅過高、甚至主張違憲應該廢除的聲浪再起。 好不容易,前進一步的不動產稅制,會被逆改革嗎?

前行政院長陳冲日前抨擊房屋稅「不夠謙卑」,尤其是對自住房屋課稅違憲。甚至鼓動民眾打電話向選區立委抗議。一時間,房仲業者、房地產商、部份會計師紛紛起義。

一下子,都市更新不夠快、房地產市場交易低迷,「都是房屋稅的錯」。過去五年,因房價成為民怨之首,而推動的多項不動產稅制改革,真的一夕變成惡稅嗎?房屋稅到底該如何改革?

真相一:台灣房屋稅依舊比美、韓謙卑

過去五年,豪宅稅、房屋稅條例修法,加上各縣市政府陸續調高房屋標準單價,三重改革,讓房屋稅「有感」增加。(見表一之一、一之二)

永晟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張福源曾舉例,一位客戶參與都市更新分到一三○坪的新豪宅,沒想到今年房屋稅就要一三五萬元。這還是適用都更優惠,房屋稅減半的結果,等兩年優惠期結束,一年房屋稅就要二七○萬元。二七○萬是台北家庭平均收入的一.七倍,高得令人咋舌。

「但他並沒有告訴你,這棟新豪宅價值三億,」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說。

根據他的了解,這個案例應該集所有被課重稅的因子於一身。屋主擁有超過六棟房屋,因此適用最重稅率三.六%;且是新屋,所以適用調高一.六倍的新標準單價,加上是位在最精華地段的大面積豪宅,因此房屋稅才會這麼高。

但即使是這麼高,黃耀輝以市價三億元計算,房屋稅實質有效稅率僅○.四五%。

自住豪宅房屋稅率:僅千分之三

台北市財政局局長陳志銘拿出實際數據,北市非豪宅新屋,一棟地段率好的三千萬新屋,今年房屋稅繳了五.六萬元;地段較差的四千萬新屋,則是三萬元。而一棟二.四億的新豪宅,房屋稅需四十九萬元。

如果以實價來看,實質房屋稅稅率仍在千分之一上下。而自住豪宅實質房屋稅則為千分之三。

「台北市三分之二是用自用住宅稅率,」陳志銘強調,當初,房屋稅條例修法,每人允許三戶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已經是極寬鬆的定義。一定是擁有非常多房子,才會被課到重稅。

他強調,「房屋稅調高是事實,但媒體一直凸顯極端案例是偏頗的。」

更重要的是,跟他國相比,台灣房屋稅調高後,實質稅率依舊偏低。

根據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與三九三公民平台的研究,目前各國不動產稅,可分為依照租金收益與資產價格課稅兩類。香港與新加坡是依租金收入概算課稅。(見表二)

台灣屬於按資產價值課稅,但由於我國的房屋標準單價是根據興建時的造價,而非市價,因此課稅稅基嚴重低估。

黃耀輝舉繳一三五萬元房屋稅的豪宅個案為例,即使已經集所有懲罰性制度於一身,實質稅率仍只有○.四五%。即使兩年後優惠到期,實質稅率○.九%,仍低於美國、韓國自住者的一%。

「房屋稅調高,因為現金流量的問題,有人可能得賣掉一些房子,」中研院院士朱敬一說。但他反問,「這不就是過去幾年改革的目的嗎?房屋稅的目的,就不是要你在台北市擁有七棟豪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