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評定現值計稅 桃園大調漲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天公布103年度「財產交易所得標準」,鎖定去年房價明顯上漲的都會精華區微調。其中,桃園市部分地區「調很大」,包括桃園市、中壢市、八德市及蘆竹鄉等行政區,售屋所得課稅比率一舉上調5個百分點,從原本20%上調至25%,調整幅度全台最大。 去年曾出售桃園市、中壢市、八德市及蘆竹鄉等區房屋民眾,房地總成交金額未超過4千萬元以上者,今年5月報稅時,若未自行舉證賣價及買進成本,依據財政部頒布的最新計稅標準,必須按房屋評定現值25%,認列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所稅。 在高房價的雙北市方面,財政部表示,北市因已區分豪宅、非豪宅的課稅級距,其計稅標準分別為房屋評定現值48%及42%,已為全國課稅比率最高,今年不予調升。 新北市方面除鶯歌、瑞芳等12行政區外,其餘行政區均上調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比,調整幅度在1至3個百分點。其中,板橋、永和、新店、三重、中和、新莊、蘆洲及土城區,從原本的33%調升至36%。 其他五都方面,台中市除了霧峰、東勢、新社等7個行政區,仍維持原課稅比率外,其他行政區均上調1至3個百分點。 另外,台南市東區上調2個百分點,北區、南區、安南、安平及中西區等行政區則微幅上調1個百分點。 高雄市方面,今年僅調升左營區、大寮區及路竹區的課稅比率,分別調升1至2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