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都更修法未符釋憲精神 民團籲暫停黨團協商

【苦勞網記者宋小海/台北報導】

行政院提《都市更新條例》草案預計明日(5/26)在立法院進行最後一次黨團協商,有機會通過協商共識、送入院會二、三讀表決,對此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及各界聲援團體今日(5/25)上午赴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批評行政院版草案多項條文仍包含建商主導、炒房獲利等目的,要求國、民兩黨停止黨團協商,也呼籲立法委員共同連署廢除此都更條例爭議條款。

2012年文林苑都更案事件後,共有4起都更個案分別提出釋憲,立法委員及行政院皆提出修正草案,隔年大法官釋字第709號指出都更條例部份條文違憲後,立法院並針對各版本條文進行協商,最終以政院版草案為依歸。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成員黃慧瑜說,行政院版草案仍包含下列條文,允許建商主導都更、未有合理公益必要性評估基準、要求公有地加入建商實施都更案、仍保留多數決、沒有明訂聽證規範、保留強拆條款、保留不合理容積獎勵、通過稅賦減免、沒有會計查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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