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皮帶刀殺學長 男判刑定讞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8日電)東南科大學生孟繁兩年前拿皮帶刀刺死勸架的學長,最高法院考量他和被害家屬達成調解,今天依傷害致死罪判刑8年4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孟男於民國102年11月在學校與學長擦撞,不滿學長轉頭看他,他出言辱罵,雙方爆發肢體衝突,一旁吳姓學長見狀上前勸架,扭打中孟男抽出皮帶刀揮舞刺死吳男。台北地檢署依殺人、傷害罪嫌起訴孟男。

歷審認定,孟男犯案時未成年,血氣方剛、思慮未成熟,且犯後坦承錯誤,並與死者父母以新台幣450萬元達成調解,改依傷害致死罪判處他8年4月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