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違建要收費 雲縣議會不放行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5日電)雲林縣議會2度退回「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草案,雲林縣政府今天表示,拆除違建作業面臨困窘。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張世忠指出,到今年10月止,雲林縣內查報並等待拆除的違建共2215件,以現行每年編列新台幣100萬元預算,實在難以有效遏止,因此制訂強拆違建收費草案送議會審議。

張世忠說,草案送到議會後,雲林縣議會今年3月首度將強拆違建收費草案退回,現在又在定期大會退回提案,這將讓縣政府拆除違建作業面臨困窘。

據雲林縣政府訂定的草案重點,依規定強制拆除的違章建物不予補償,拆除費用由建物所有人負擔。

雲林縣政府表示,強拆違建收費自治條例已有台北、苗栗、嘉義、台南、屏東、宜蘭、金門、連江等縣市實施。1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