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亞太固網百億元 王令麟判無罪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力霸東森掏空案,確定被判3年10月已入獄服刑,但是高院認定原審有部分遺漏,針對王掏空亞太固網百億元的部分,發回要求台北地院「補充判決」。而今天台北地院宣判王令麟無罪,全案可上訴。

這起罕見的「補充判決」是因為王令麟擔任立委時,涉嫌利用職位推動《公司法》通過修法機會,讓非公開發行公司能私募公司債,致力霸集團旗下東豐國際等紙上公司,得以利用發行公司債掏空亞太電信新台幣100.8億元。

王令麟在7月31日於台北地院進行最終辯論時,堅稱自己沒有不法,他表示修改法條並非他一人能夠決定,修法在立法院無異議通過,而亞太掏空案則是發生在修法完成後1年多,所以主張自己無罪。

台北地院今天做出判決,宣判王令麟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