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聘白領外勞條件 年底前出爐

放寬聘白領外勞條件 年底前出爐

過去我國開放企業聘僱白領外勞,規定雇主提供的薪資必須在四萬元以上,具一定資本額以上的企業才能聘請。勞動部部長陳雄文今天(26號)表示,行政院要求各部會檢討鬆綁,預計年底前會有答案,目前確定白領外勞要有兩年外國工作經驗的限制將取消。(戎華儀報導)

勞動部部長陳雄文指出,過去政府對白領外勞的定義是專業人士,限制條件較多,實施至今我國每年最多聘僱2萬多名白領外勞,但現今人才外流的情況比能吸引的外籍人才更多,行政院要求各部會檢討鬆綁,白領外勞必須有2年國外工作經驗的限制將取消,聘雇薪資則尊重市場機制。

陳雄文:『現在本勞的薪水這幾年平均經常性薪資大概就是3萬8,那我們當初要求外籍最起碼要4萬多,現在我們看來看去,大概外國人來臺灣都是嫌我們這邊的薪水太低,事實上會跟本勞搶工作的可能性並不高,所以做那個限制也是徒具虛文,沒有太大的意義。』

陳雄文表示,有中小企業反應,聘僱白領外勞有資本額的限制,不立於中小企業,因此這也是勞動部檢討的項目,整體的條件鬆綁到什麼程度還未定案,目前各部會還在密集開會討論。

(圖:截自勞動部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