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開賣 增額容積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公共建設財源有路了!行政院已核定,未來捷運等大眾運輸導向的重大公共建設,透過都市計畫手段,所增值的容積率,將歸政府所有,政府有權利標售處分,標售所得將成立基金,作為公共建設財源。 行政院日前核定經建會規劃「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經建會週四將在行政院會中簡報。這項方案有四大策略可以籌措資金,包括增額容積、稅收融資(TIF)、土地使用變更、跨域異業整合等。 其中最受矚目是增額容積,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表示,過去政府對重大公共建設與周邊土地整合開發並未同時規劃,多分開處理,且長期以來土地常常隨著時間增值,但這並非因為私人努力,而是政府建設後容積提高所致,如果讓地主坐享其成,並不公平。 內政部營建署已訂定「增額容積出售要點」,官員表示,未來凡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才可適用,透過新增都市計畫,或舊有都市計畫變更等手段,帶動建設計畫周邊土地整體開發,所增值的容積,均歸政府所有,例如萬大捷運線沿線土地開發,原容積300%,經過都市計畫程序增加為450%,所增加150%政府歸政府所有,政府有權針對增額容積進行標售。 黃萬翔說,各項重大公共建設帶動周邊土地開發所產生之增額容積,在未處分之前,可先成立虛擬的「容積銀行」儲存,屆時可將適合容積移轉到最適地段,也可因應景氣需要,調節供需。未來不只有交通建設,運動產業、文化園區均可適用。 目前包括鳳山鐵路地下化、捷運萬大線、民生汐止線等建設都已做增額容積標售的規畫,黃萬翔說,細部的增額容積屬地方政府都市計畫變更,未來捷運、高鐵及鐵路地下化等交通建設計畫提出來同時,都委會都市計畫變更草案必須同時提出,在地方政府標售這些「增額容積」之後,收入就回到鐵路建設本身及站區開發所設置基金協助建設,以降低中央政府財政壓力負擔。 經建會並篩選南港展覽館、新北市三環三線、高雄至鳳山鐵路地下化、淡海新市鎮等18項重大建設作跨域加值示範案例,將外部效益內部化,預估可為政府賺進1,000多億元公建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