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房地合一稅 105年上路 力拚立法院本會期通過

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房地合一稅修法,將送立法院審議,力拚本會期可以通過修法,預計自2016年元旦上路實施, 400萬元以下獲利免稅,持有房至土地1年以內者稅率高達45%,持有逾1年不超過2年者稅率則為35%,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今日下午將密集看會立法院各黨團,希望可在本會內通過修法。

行政院會今日上午通過房地合一稅修法,包含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修正草案,將儘速送立法院審議,根據行政院通過的版本,房地合一稅訂有日出條款,自2016年1月1日後取得,或是2014年1月1日之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納入新法的適用範圍,其餘則仍適用現行課稅規定。

根據政院版本,在稅率部分,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在1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屋、土地超過1年,未逾2年者,稅率35%;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2年,未逾10年者,稅率20%;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10年者,稅率15%;符合第四條之五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自住房屋、土地,依規定計算之餘額超過400萬元部分,稅率為10%。

另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在1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1年者,稅率為35%。

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立法院本會期至6月16日,就議事程序來說,房地合一修法通過的時間是夠的,今日下午將開始密集拜會各黨團,希望可以本會期通過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