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被火吻公司不聞問 家屬怒抗議

救火被火吻公司不聞問 家屬怒抗議

桃園1名在速食店打工的女大生,上個月底因為幫忙滅火,卻不幸被的酒精噴出的火勢波及,造成雙手和背部有20%二度灼傷,事後公司卻反應冷淡,今天家屬和聲援的同學,前往店家舉牌抗議,要求一個公道。

監視器畫面明顯看到大火竄燒,這是上個月30日就讀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的歐陽淑芬在桃園經國路一家速食店打工時,慘遭火吻的現場,事發後,緊急送醫,雙手和背部有20%的二度灼傷。

半個月過去,公司卻不聞不問,家屬不滿,前往店家抗議。

女大生:「他們來看我一下,就經理和部長還有店長來看我,在我的病房裡面拿了3000元給我,沒有等我的家長來就把我放在病房內,就回去店舖恢復現場照常營業。」

發生意外後,公司方面第一天派店長和區經理慰問,只給3000元,第5天高層出面拿出15萬元,其中10萬元還要退還,住院10天只看4次。

女大生父親:「左手拿獎狀,右手打你嘴巴,就是這種惡劣的公司。」

不僅指控態度冷淡,受害的歐陽淑芬也解釋,她是看到烤爐上的酒精瓶著火,急著關掉瓦斯,不巧酒精瓶這時候融化著火,讓她慘遭大火燒傷,原本公司還頒發獎狀肯定救火,沒想到勞保理賠出險單,卻寫成:「因將蜜烤機上的酒精取下,不慎被竄出的火燒傷。」這樣的說詞,家屬無法接受。

女大生父親:「她們寫說因為我女兒不慎引起火災,這個太離譜了,這她是救火不是不慎引起火災,你看她又在說謊,這麼大的公司代表還可以說謊嗎?」

速食店業者:「我們這個從頭到尾都沒有,去提到說哪一位同仁所引起的。」

速食店董事長特助何頎胤:「(理賠單)僅依現場人員概述,具體描述當時案發經過,僅作為職業傷病住院申請用,與責任申請無關並無造假,我們公司也將對其醫療給予全力協助。」

1天之內,速食店兩度出面說明,但仍撼衛公司作法,雙方爭議還有待釐清。(民視新聞 陳姵妡、許猛捷、賴國彬 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