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犬控東家吞佣金無法信任

敖犬(左起)3月在東方衛視《與星共舞》獲亞軍,與?嵐、溫昇豪合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黃雯犀、吳禮強╱台北報導】 LOLLIPOP@F團長敖犬(莊濠全)被曾志偉旗下的經紀公司「分工合作社」控告違約,求償千萬;他26日發聲明反撲,強調針對的是台灣「分工合作社」,並非曾志偉。令他無法繼續合作的導火線,是公司以不當方式私吞《與星共舞》節目佣金,雖然僅是數萬元,卻令他失去信任。「分工合作社」回應:「事實勝於雄辯,一切由司法定奪。」雙方正式撕破臉。 敖犬經中間人介紹,錄了6集東方衛視《與星共舞》,他昨表示,「分工合作社」只付給介紹人前3集的佣金,但給他的酬勞仍將後3集佣金扣除,造成他與介紹人間的誤會;他查證後發函警告,「分工合作社」才將應給付的佣金付給對方,此舉讓他無法再信任公司。他說:「數目多少不是重點,而是誠信。」 導致介紹人誤會 「分工合作社」指他10月私接電影《愛驚魂》違約,他表示6月3日已發函解約,主張「根據《民法》規定,我方本有權單方合法終止合約」,因此接拍電影是「正大光明,而非私接」,反控「分工合作社」阻撓他接該片,造成他損失,也將採法律途徑求償。 釣蝦散心等開庭 此外,他被爆拒接13個通告,以致公司少賺5600萬元,他稱工作都是和經紀人良性溝通評估,再決定接與不接,並無造成5000多萬損失的誇張之說。他強調很敬重曾志偉,也曾於上月透過微信發訊息想和他溝通,但未獲回應。 他說希望以和為貴,但公司不斷放話傷害他的形象,才會發表聲明;「分工合作社」表明和他的合約到2018年1月,即使他單方面強調是自由身,也已沒有工作敢找他,他昨釣蝦散心,希望開庭越快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