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時要保障學生受教權以及教師基本權

 

教師基本工備受社會切。教育部長吳思華認為,基本工時只是法令上的規範,他相信,老師會以學生受教權為最重要的考量。他認為,教師的工作形式與一般工作形式有所不同,因此,關於基本工時問題,地方政府與教師和家長可以有更多對話,形成共識,讓家長可以放心,學生受教權以及教師的基本權益可以得到保障。

 

教師工時問題受到關切,教育部長吳思華在26日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前,接受媒體訪談時表示,各行各業工時在在法令上已有規範,同時也受到法令保障;而全國老師都是盡職負責的在教學與照顧學生,基本工時只是法令上的規範,他相信老師會以為學生受教權為最重要考量。

吳思華部長進一步說明,教師工作形式與一般工作形式有所不同,所以可以基本工時為考量,就教學形式以及工作可以做更細緻的協商。他強調,不同地區、不同學校、不同情境點可以有不同安排,他希望讓教師、校長和地方政府有更多對話以形成共識讓家長放心,學生的受教權以及教師基本權益得到保障。

對於教師基本工時問題,臺中市教育局長顏慶祥認為,不妨訂定「柔性工時」,也就是訂一個起訖點,如果遇到意外傷病,也有認定標準。他相信教師不會說下班了,就不照顧學生。

高雄市教育局長范巽綠認為,現在國家面對激烈的人才競爭,正是需要迎頭趕上之時,教育環境首重穩定,教師團協、爭工時等不是當務之急,且也不是所有老師都認同自己屬於「勞工」。特別是,教師是一份「志業」,同時負有改變學生的特質的責任,硬性訂定工時將影響校園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