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自經區教育創新 須審核符合規定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質疑,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教育創新」,允許設立的學校放寬學費標準,不需適用臺灣法令規定,可能讓教育私有化,因此希望教育事業退出示範區。對此,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馬湘萍表示,示範區的辦學模式,是讓國內大學可與外國大學合作,設立分校(分部)、獨立學院、學位專班或專業學(課)程,原則上以招收國際學生為主,並開放部分名額給國內學生,讓原本想出國的國內學生,不用出國就可接受國際化教育,因此學費會有所不同。至於教師聘任權益保障及允許設立的學校或班級,也不是毫無規範,學校要送計畫書給教育部審查,必須審核通過並符合國內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