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裝食品基改新制 7月1號上路

為了加強基改食品把關,食藥署將針對使用基改原料的散裝食品、包裝食品與食品添加物,必須強制標示「含基因改造原料」或是「含基改加工原料」。

散裝食品部分,食藥署將從7月1號、10月1號、12月31號起,分三階段強制標示基改成分。7月1號起,將先針對農產品型態,或是經過簡單切割、研磨的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像是黃豆穀粒、黃豆粉,必須強制標示。10月1號、12月31號,初級加工產品,豆漿、豆腐、豆花、豆乾、豆皮或是素肉產品,也一律要有基改標示。

包裝食品部份,目前僅規定黃豆、玉米需要強制標示,12月31號起,將連同食品添加物,都必須全面標示基改。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原本散裝食品在2月份公佈預告修正時,是預定在6月1號公告,由於考量公告期程,業者需要多一些時間準備,因此延後到7月1號。

另外,基改原料比例在3%以下,才可標示為「非基改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