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19家物管機構 違反勞基法

新北市勞工局上週公布物業管理機構專案勞動檢查結果,所屬勞動檢查處針對轄內五十六家物業管理機構實施檢查,結果發現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計有十九家,已分別依法裁處二萬至五萬元罰鍰。勞檢處表示,業者未依法提繳勞退金或勞保投保金額以多報少者,有十五家,已函送勞保局依法裁處。另,新修正勞基法對於雇主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特別加重罰鍰金額,由原二萬元到三十萬元,改為九萬元到四十五萬元。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物業管理係針對建築物使用的管理服務,目的在延續建築物的壽命與使用需求,舉凡警衛保全,清潔勞務及設備設施保修等,均屬範疇,目前國內物業管理市場處於高度競爭狀態,削價競爭時有所聞,以致相關從業人員薪資水準無法提升、從業勞工偏向高齡化,勞動權益無法獲得保障。 勞檢處說明,此次檢查結果以未置備出勤紀錄或未逐日記載勞工每日出、退勤時間的比例最高,計有九家事業單位,其次是未依法發給加班費及使勞工超時工作有四家,工資未全額給付及休假日出勤工資未依規定加倍計給有一家事業單位。另有二家業者規避勞動檢查,除分別裁罰三萬元外,將再次實施檢查若仍有同一情事將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