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官入股地下錢莊放高利貸 4人通通交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4名高階警官涉嫌包庇入股地下錢莊,新北地檢署25日派人前往其所屬的單位及住處搜索並約談,經過漏夜偵訊後聲押,新北地院最後裁定將新北市刑大技正張明偉以200萬元交保,警備隊長張文賢以150萬元交保,而海山分局文聖派出所所長張明朝、蘆洲分局蘆洲派出所所長呂志修各20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發現,張明偉(兩線四星)因認識地下錢莊業者蘇大昌,因知地下錢莊獲利多,找來海山分局文聖派出所所長張明朝(兩線二星)、警備隊隊長張文賢(兩線二星)與蘆洲分局蘆洲所所長呂志修(兩線二星)入股。

4人從五年前開始涉嫌包庇蘇大昌,每人投資以50萬至500萬元不等的金額,不到五年時間獲利上千萬,4人偶爾還會跟著出去討債,地下錢莊也仗著有警察當靠山跟著囂張起來,直到去年三月,蘇大昌周轉不靈,4名警官要求退還本金,不足額就用土地代替,轉入自己或小山名下。

新北地檢署25日指揮桃園市調處、北機站,兵分10路搜索新北市刑大、海山文聖派出所、警備隊、蘆洲派出所及官警住處等地,並將張明偉、張文賢、張明朝、呂志修帶回偵訊。

檢方26日上午11時將張明偉、張文賢依貪污、重利、詐欺等罪嫌,犯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而張明朝、呂志修各20萬元交保。新北地院傍晚召開羈押庭,認為2人無串證之虞,因此諭令張明偉以200萬元交保,張文賢以15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