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舞台去留 中信金舌戰文資會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6日電)新舞台爭議頻傳,台北市文資會今天召開審議會,中信金也派代表到場陳述意見,但有委員指中信金的陳述根本是「法律教學」,與文資委員意見相左、數度交鋒。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位於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舊總部的新舞台,去年中信金打算將總部遷至南港,松壽路大樓連同新舞台一併出售,新舞台面臨熄燈,讓藝文界擔憂。

北市文化局原本透過文資會,將新舞台公告為文化景觀,不得變更使用。中信金提起訴願後,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本月初撤銷新舞臺文化景觀的公告,新舞台去留問題仍懸而未決。

台北市文資會今天在剝皮寮召開第69次文資會議,針對7案進行審議,包括市定古蹟台北機廠、國立清華大學月涵堂、福德平宅、蟾蜍山(煥民新村)、羅友倫將軍故居、嘉禾新村,以及最受藝文界矚目的「新舞台文資審議案」。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副總陸麟錚到場陳述意見,他多次引用最高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對文資案的相關判例做陳述,更引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條文,指「人類與自然環境的互動才應被稱為文化景觀(Landscape)」。

他表示,新舞台是附屬於中國信託獨資興建於總行大樓旁的部分設施,自民國86年開幕起雖然供民間藝文表演租用,但設施是「單純的人為建築」,與自然環境無關,稱不上文化景觀。

文資委員李前朗說,台灣非聯合國的會員國,且在國際上除了文化景觀(Landscape)外,也將路樹、路燈定義為市容(Townscape),不應窄化新舞臺定義。

文資委員丘如華表示,北市府當時也提出相當優惠的容積獎勵,且藝文界非常缺乏表演場所,如果企業界的文化素養可以增加,相信可以雙贏,中信金是股票上市公司固然需對投資者負責,但社會責任的重要性不能忽略。

北市文化局將於晚間公布7項文資審議案結果。10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