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舞台回復文化景觀身分

中國時報【陳芃、邱文秀、黃琮淵╱台北報導】 台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月初撤銷新舞台(見圖,本報資料照片)的「文資景觀」身分,但北市文資審議委員會昨討論此事後,將附帶決議撤銷,恢復原審議的「新舞台」具文化景觀身分。 位於信義區原中國信託總部的新舞台,已於2013年熄燈,同年文資委員會通過將新舞台登錄為「文化景觀」,並帶有兩項附帶決議,一是保留「新舞台」招牌,另外則是新舞台須維持原本的表演機能,未來如要變更使用,還必須提文資會審議。 但台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在本月4日,撤銷了「新舞台」文化景觀的身分,主因是新舞台雖被列為文化景觀,但裡頭卻多了一條附帶決議,強制要求維持原有的表演空間機能,訴願委員會認為這條決議,侵害了人民財產。 不過昨天的文資會議,再將「新舞台」列為文化景觀。文化局認為,「新舞台」是日據時代辜顯榮成立太原路「台灣新舞台」的歷史文物,在現新舞台基地中重建表演空間,具歷史價值。該處也是台灣重要藝術平台,所以恢復文化景觀部分。 中信金昨晚表示,對每一位文資委員保存文化的用心和努力,都表達敬佩和尊重,也強調樂意扮演領頭羊的角色,希望政府多鼓勵有心的企業,讓更多企業願意投入文化公益。 中信金表示,當初興建新舞台完全是自發性的公益投入,從未因此而得到任何獎勵,針對所謂「高度和容積獎勵」的誤解,列席的都發局代表也做了澄清,還原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