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詐財一方毆人 雙雙吃官司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1日電)吳姓男子得知蔡姓女子與鄰居有糾紛,為蔡女出氣破壞鄰居車輛,再以東窗事發為由詐財,蔡女等人憤而毆打吳男。雙方都被起訴。

吳姓男子得知蔡姓章魚燒攤女老闆與鄰居有停車糾紛,表明願意幫她出氣,並在去年6月間到台中市大里區破壞蔡女鄰居的車子,並據此多次對蔡女詐財。

吳男詐騙蔡女指出,他替蔡女破壞鄰居車輛東窗事發,已遭鄰居控告,必須委任律師到警局處理,要花新台幣1萬元,蔡女當場付費;數日後,吳男又騙蔡女指稱,鄰居提告,必須請律師與鄰居和解,還要付10萬元,蔡女又如數交錢。

吳男食髓知味,自己寫一封恐嚇信,向蔡女詐稱是「大哥」要交給她的,信中恐嚇要對蔡女家人不利,吳男並打電話給蔡女,要求包36萬元紅包給「大哥」。

蔡女無力負擔,並起疑心,邀丈夫陳姓男子及友人等一行5人,約吳男出面談判,雙方爭論後,吳男坦承捏造、詐財,蔡女等人憤而出手毆打;吳男要求陳男等人開車載他向他的友人及母親借錢,但都借不到錢,又被陳男等人毆打。

陳男等人直接將吳男載到警局報案,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罪及恐嚇取財未遂罪起訴;蔡女等5人則遭傷害罪起訴。10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