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展網路買禮券 觀光局修正定型化契約保權益

觀光局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擬修正觀光旅館業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未來不分平假日、淡旺季,憑券就可享受服務。這項草案將在下個月送行政院通過,最快9月就可上路,全台114家觀光旅館都適用,如果發現有業者違反規定,初次將要求限期改善,如果再犯就會罰新台幣3萬元到5萬元罰鍰。

暑假過了一半,你手上還有多少禮券用不掉?不少民眾都有相同經驗,在旅展或是網路團購平台買券,想趁著假期出遊、吃頓好料,但是訂位時卻發現寒暑假、農曆春節和連續假期都不能使用,不只沒享受到還吃了閉門羹。

觀光局擬修法要求觀光旅館業商品禮券上應載明「面額」,避免衍生消費爭議,而且禮券上也不得記載使用禮券較現金消費不利的文字或類似意思表示。

另外,有些禮券上面會註明特定期間不得使用,例如連續假期、寒暑假或是農曆春節期間,讓消費者明顯感覺到現金比禮券還好用,未來修法後,消費者依然可以憑禮券訂房,業者只能要求旅客補足非優惠期間票面價和定價之間的差額。

根據修正草案,未來商品禮券若是損緩或變形,其重要內容仍可辨認者,消費者仍可請求交付商品或補發禮券,紙券補發費用不得超過新台幣50元,磁條卡或晶片卡補發費用不得超過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