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核災食品輸台 官方協助團體訴訟

(中央社台北25日電)日本核災區食品改標輸台銷售損 害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積極協調業者辦理 退費,為展現政府捍衛消費者權益決心,必要時將協助 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 業者違法改標日本核災區食品輸台銷售事件爆發後 ,行政院消保處及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已協調業 者辦理問題食品退費,也正積極處理事件申訴案。 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如認為所購買食品可能為日本核災區食品改標輸台者, 應保留商品發票或購買憑證(收據)以便辦理退換貨。 如因這次事件權益受損,主張退貨卻發生消費糾紛 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 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 (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 身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若消費者無法依協商協調制度 獲得妥適賠償者,依消保法第49條及第50條規定,同一 原因事件受害20人以上消費者,於讓與其損害賠償請求 權予經認可優良消保團體並經消保官同意後,得提起團 體訴訟。行政院消保處於必要時,在符合規定情形下, 將協助受害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10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