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限標示露餡 檢舉獎金可能上億

這起過期食品竄改標籤販售案,讓不少知名廠商中鏢,破案關鍵就在檢舉人眼尖,從有效期限的標示方法不一,找到破綻,而且檢舉違規,還能拿到實收罰款金額的60%當獎金,如果以最高金額來計算,一家2億,2家罰4億,檢舉獎金可能上億。

左邊的乳酪條,上面有數字標示製示有效期限,不過,同樣的位置,右邊的乳酪條卻是空白的,就因為有效期限的標示方法不一,經常到東海食品行採購的中年男子覺得怪怪的,於是在2015年3、4月間,向高雄市衛生局檢舉,才讓這起過期食品案曝了光。

前市議員連立堅:「他找到我之後他就帶,包括錄影帶照片,包括食品本身,我就直接帶他去衛生局。」

高雄市去年通過最新的食品安全管理條例,業者只要因違法食安遭罰10萬元以上,檢舉人至少就拿能到60%以上罰金當作獎勵,扳倒黑心食品鏈,小市民果然立大功。

前市議員連立堅:「全國最高的比例,就是60%來發放(檢舉獎金),我們自治條例立法的時候,(最高罰金)是5000萬,現在更調高到2億了。」

就因為見豐貿易跟東海食品2家業者,涉嫌販賣過期食品,1家罰2億,2家罰4億,換算後,檢舉獎金最高可能有2.4億,檢舉人有機會成為全台第一個,獲得最高食安檢舉獎金的人,但前提是,要收得到罰金,收不到也沒得領。(民視新聞呂彥頡高雄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