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影響公安 關廠工人臥軌抗議不起訴

未影響公安 關廠工人臥軌抗議不起訴

新頭殼newtalk2015.03.11 林雨佑/綜合報導

關廠工人2013年2月到台北車站臥軌抗議,要求政府「代位求償」,並影響台鐵列車調度。台北地檢署今(11)天偵結該案,認定臥軌工人的行為並未影響公安,不構成犯罪,予以不起訴。對此,台鐵局長周永暉無法認同,認為此判決對於公共運輸的秩序與安全,恐怕帶來太大衝擊。

聯福、東菱、福昌、耀元等關廠失業工人10幾年前申請「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2012年6月陸續收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追繳通知被要求償還本金、利息及罰款。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在2013年2月5日到勞委會門前廣場抗議,要求政府應「代位求償」後,當天晚間在台北車站第3、4月台間臥軌抗議,要求見當時勞委會主委潘世偉一面,但當時新官上任剛滿3個月的潘世偉並未現身。

鐵路警察局及轄區中正一分局派員多次要求臥軌勞工立刻撤離,警民爆發嚴重肢體衝突,其中,全國聯毛振飛等8人遭警抬離軌道,並以現行犯逮捕,將毛等人依違反集遊法及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移送;檢方複訊後,將毛等人限制住居。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今天認定,臥軌工人的行為並未影響公安,不構成犯罪。但當天跳下月台的2名學生盧其宏、郭冠均,阻止警方將人抬離,動手拉警行為已觸犯妨害公務罪,審酌2人認罪,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但須分別提供60小時及80小時義務勞務。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部分,檢方指出,當天還有其他月台可以使用,且火車駕駛員有接到指令減速並停車,毛振飛當天還沒跳下軌道就被抬離,其他被告是在火車停車後,才躺在軌道上,這些情形與法定構罪要件不合,因此,也予以不起訴。

至於毛振飛等人違反集遊法部分,檢察官審酌警方當天是由派出所副所長多次舉牌驅離群眾,與法定規定程序不合,應該由分局長舉牌才符合構罪要件,因此將毛振飛等人違反集遊法部分,處分不起訴。

對於檢方不起訴,台鐵局長周永暉在臉書表示,無法理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見解,並認為此判決對於公共運輸的秩序與安全,恐怕帶來太大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