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點評--「九二共識」的正解

大陸國台辦副主任李亞飛於22日在台北出席一項財經論壇時,為「九二共識」下了註解,由此可見,兩岸當局對於如何概括「九二共識」,其實是沒有差別的。 李亞飛說:「(九二共識)就是兩岸授權海協會與海基會達成的『各自以口頭方式表達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對照2013年7月20日,馬九回給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來電祝賀他當選連任國民黨主席的電文中指出:「1992年海峽兩岸達成『各自以口頭聲明方式表達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 這些說法完全具有一致性,因為當年的事實就是如此,也就不可能不一致。此一共識是1992年11月兩岸各自授權的海基、海協兩會,經過香港協商及其後台北、北京之間的電文往來,確認雙方以口頭方式表達一中原則。 首先,此一共識並非在國、共兩黨之間達成,而是由兩會互動所形成的結果。這是誰都無可否認的。近年民進黨屢屢以「九二共識」是國、共達成為由來加以反對,根本不符史實。 其次,當年兩岸所採取的方式是各自口頭表達,雖然沒有文字協議,但仍不能改變雙方確實有形成共識,其後,1993年4月的辜汪新加坡會談和1998年10月辜汪上海會晤,以及2008年6月以來兩會的21項協議,都是在此基礎上進行的;若無此基礎,兩會的互動或兩岸授權管道的互動,就只能宣告中斷。此即兩岸及國際社會擔心的如果民進黨上台執政,將會發生的問題。 再者,民進黨藉口「九二共識」是前國安會秘書長蘇起發明的為由,宣稱沒有「九二共識」。其實,在蘇起之前,民進高層人士已使用過「九二年共識」之詞。而無論用四個字、五個字來將當年的共識加以簡約表述,重點還是兩岸都表達一中原則,但在兩會事務性協調中,不涉及一中涵義。 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於今年二月提醒說,「九二共識」不能說是國、共兩黨的共識,而是當年兩岸的共識。因此,在「九二共識」的正解下,民進黨是無從迴避兩岸制度性協商的這個基礎,除非他們能提出更精準的、又能獲大陸正面回應的關於一中原則或兩岸同屬一中的說辭。 【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