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殺惡官判死 陸輿論紛陳情

旺報【記者洪肇君╱綜合報導】 河北石家庄農民賈敬龍,2015年春節期間殺死村書記何建華,全案被判死刑定讞,卻在大陸輿論界掀起軒然大波。因為村書記涉嫌不當拆遷、欺凌村民,於是「槍下留人」之聲此仆彼起,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本應在24日執行死刑,目前暫緩。 這個星期以來,大陸網路輿論及部分媒體,都在討論賈敬龍案。29歲的賈敬龍是石家庄長安區北高營村人,因家中房屋屬拆遷範圍,但賈家認為補償費用過低,不同意補償方案。村書記不僅強拆房屋,還將賈家親戚應得的國家補助款停發,甚至在賈敬龍結婚前,調度重型機具拆掉賈家新房。致這樁婚姻告吹,賈敬龍離鄉背井到外地打工。 手機告白 擬案後自首 這名村書記曾犯罪入獄兩次,在北高營村作威作福,欺凌村民的各項作為早被告發無數次,但就像賈家告發申訴的下場一樣,均無下文。於是賈敬龍心灰意冷,預謀要殺了何建華,甚至早在手機裡留下作案告白,擬於殺人後自首。 去年北高營村春節團拜時,擔任裝潢工人的賈敬龍自外地開車回村裡,進入團拜現場,見到何建華二話不說,即以釘槍從何建華後腦射入,致其死亡。賈敬龍開車要離開時被村民圍住,車撞樹頭,左腳粉碎性骨折,也就無法自首。 全案經石家庄中級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定讞。後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復核之議,但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按大陸慣例,核准書下達7日內就執行死刑,最後一天即是10月24日。 唯本案眾所矚目,不僅北高營村村民們集體陳情喊冤,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多位法學教授均發表言論,認為賈敬龍罪不至死,法官應該重審。於是24日晚間,《死刑執行書》遲未下達,到昨天(25日)為止,最高法院都沒有表態,賈敬龍以待罪之身仍被羈於獄中。 《死刑執行書》遲未下達 包括《法制日報》的資深司法記者、英文《中國日報》均對本案發表看法,持反對執行死刑的態度。依大陸《刑法》,法官認定賈敬龍並非自首,不符減刑規定。但媒體指出,法律禁止私力報仇,所以賈敬龍有罪,法律同樣禁止私力強制(即村書記拆屋),所以被害人有過在先,這是賈敬龍罪不至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