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公告本公司增資遠東倉儲航運(巴拿馬)有限公司,再間接取得大陸東森企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長期股權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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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本公司取得遠東倉儲航運(巴拿馬)有限公司

增資股本:美金300萬元

遠東倉儲航運(巴拿馬)有限公司取得東森企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

美金300萬元之出資額

2.事實發生日:104/7/1~104/7/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本公司增資遠東倉儲航運(巴拿馬)有限公司,

每股面額美金1000元,合計3000股。

(約新台幣9,240萬元,美金:新台幣=1:30.8)

2.遠東倉儲航運(巴拿馬)有限公司增資東森企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

美金300萬出資額,因交易為有限公司性質,故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約人民幣1,860萬元,美金:人民幣=1:6.2,約新台幣9,240萬元,美金:

台幣=1:30.8)

交易總金額:本公司增資遠東倉儲航運(巴拿馬)有限公司美金300萬元,

由遠東倉儲航運(巴拿馬)有限公司轉投資東森企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300

萬美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遠東倉儲航運(巴拿馬)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東森企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為遠東倉儲航運(巴拿馬)有限公司

100%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將於本公司及遠東倉儲航運(巴拿馬)有限公司

董事會通過,並經投審會取得大陸投資核准後進行。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經本公司及遠東倉儲航運(巴拿馬)有限公司於104年7月1日

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辦理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含本次)持有交易數量及總金額:

東森企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美金2,970萬元,折合新台幣為91,476萬元

持有比例:100﹪,無權利受限情形

(美金兌新台幣匯率以1:30.8計算)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佔總資產之比例:65.83﹪

有價證券投資佔股東權益之比例:139.45﹪

營運資金為新台幣687,493,000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及業務發展需求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4年7月1日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本公司未設置審計委員會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1.總交易金額單位為新台幣。

2.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交易金額:

因交易為有限公司性質,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