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幼兒園疑餵藥案不起訴! 私幼業者:復照後將請求國賠

板橋幼兒園被控餵毒案,幼兒園園長、老師共9人不起訴。(示意圖:MotionElements)
板橋幼兒園被控餵毒案,幼兒園園長、老師共9人不起訴。(示意圖:MotionElements)

新北地檢署12日偵結板橋私幼疑餵藥案,幼兒園4月中雖拆除監視器,但孩童毛髮未檢出藥物,且根據事證,認定教保員依委託餵藥單餵藥,不起訴彭姓園長等9名教保員;業者表明,可理解當時教育局廢止立案許可的預防性措施,市府復照後,將與律師討論研究,請求國家賠償行政救濟。

新北市政府要求副總統賴清德為疑餵藥案道歉,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今天指稱,社會各界的要求是保護孩子健康,新北市府對此幼兒園先撤照又復照,才是需要對外解釋的地方。新北市府新聞局下午發布新聞表示,對鄭文燦的說法深表遺憾,當時廢止立案許可是為了保護孩童安全,採取必須施行的預防性措施。

新北市府新聞局呼籲,包括鄭文燦在內,應拿出勇氣道歉,還給「被抹黑者」一個公道。人民用選票選出政黨和民代,是希望真心為民喉舌,而非為了選舉、打擊政敵信口開河、漫天撒謊,撕裂社會互信。當初製造社會恐慌者,應拿出勇氣誠懇道歉,找回政治人物的道德良心與底線。

新北市府教育局說明,13日市府公布撤銷廢止設立許可後,幼兒教育科長陳沛雯已與板橋區這家私幼的負責人取得聯繫,告知市府的行政作為。新北市府教育局轉述負責人的說法提到,對市府6月8日宣布廢止幼兒園設立許可,並裁罰新台幣15萬元的作法,完全理解也配合。

至於撤銷處分後的行政救濟,私幼負責人將與律師討論與思考,估算廢照期間教保人員與園方所受損失,主動向市府提出國家賠償的行政救濟。依照國賠法的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賠償機關接獲請求後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教育局回應,若接獲請求將全力協助行政救濟。

對於當時該幼兒園家長質疑孩子遭餵藥,教育局強調,當時因有8名幼兒在園驗出藥物微量反應,且跨4個班級,為維護幼生健康安全,認為已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6月8日廢止該園設立許可,這是疑餵藥案真相未明前,採取預防措施。

教育局指出,案件為國內第一起類似事件,當時相關檢驗數據只是初步篩檢,直到6月15日,台北榮總毒物部才建立血液中苯巴比妥質譜儀分析方法。經科學驗證、司法與行政調查後,偵結不起訴即撤銷原行政處分。

教育局續指,當時裁罰15萬元是業者未依規定通報遭投訴不當對待事件、教保服務人員疑對幼兒有不當對待之行為,業者原擬7月底停辦時,並未依規定通報等。裁罰都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其他相關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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