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引渡案 英9月再開庭

林克穎引渡案 英9月再開庭

(中央社台北24日電)英商林克穎在台酒駕撞死送報生後潛逃,法務部晚間表示,英國蘇格蘭高等法院今天駁回林男上訴,至於引渡案訂9月再開庭。

法務部表示,蘇格蘭高等法院提出具有拘束力的意見書,針對林克穎就蘇格蘭地方法院判決提出上訴理由爭執中華民國法理地位及未獲公平審判部分,駁回林克穎上訴,維持前審判決。

法務部表示,這再度肯認中華民國法理地位,認定林克穎在我國訴訟程序受到公平審判,符合歐洲人權公約規定。至於引渡案,由於林克穎批評台灣監獄狀況,蘇格蘭高等法院認有必要再調查,預計於9月間再度召開引渡程序庭。

法務部表示,日後將與外交部及駐英國代表處持續與蘇格蘭檢方合作,以期順利將林克穎引渡回台,實現司法正義。

林克穎在台灣酒後開車撞死黃俊德,經法院判刑4年定讞。他在民國101年持友人護照潛逃回英國,102年10月台英簽署相關引渡備忘錄,蘇格蘭警方逮捕藏匿在英國的林克穎,台灣向英國提出引渡請求。

蘇格蘭愛丁堡地方法院在103年6月宣判,同意將林克穎引渡回我國執行其刑,同年8月1日蘇格蘭司法部長同意引渡,林克穎不服而提起上訴。10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