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不再引進太地海豚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1日電)農委會林務局表示,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已修法完成,因應輸出入要件必須由輸出國政府提出是當地原住民為生存所需才捕獵的證明文件,實質上台灣已不太可能再引進太地海豚。

林務局指出,野保法第24條中規定,「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之輸入或輸出,以產地國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內住民因生存所需獵捕者為限。」且「輸入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須提出前項證明文件。」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林務局分析,實務上,即便太地當地認為捕獵海豚為生,但是國際壓力已如此之大,當地官方應該不會開具證明文件,因此台灣不太可能再引進太地捕獵到的海豚。

因為拍下日本太地捕殺海豚實況的紀錄片「血色海灣」2010年上映後,持續在網路上供人瀏覽至今,國際壓力已讓日本動物園暨水族館協會(JAZA)允諾不再引用太地的海豚。

台灣動物園暨水族館協會(TAZA)接受電話訪問也表示,TAZA願跟進世界動物園暨水族館協會(WAZA)要求會員不引用日本太地海豚的呼籲,並期望WAZA調查、公布全球各地所有不人道捕抓海豚資訊,不要僅限於亞洲。10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