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產私用 輔英科大副校長遭判刑

私立輔英科技大學前任董事長張鵬圖,以及擔任副校長的兒子張可立,被控佔用學校招待所,並將日常生活花費向學校報帳核銷,遭到起訴背信罪,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張可立涉及20項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得易科罰金;張鵬圖則因為重病,裁定停止審判。

判決書中指出,位在高雄市大寮區的輔英科大早年為了接待外賓,興建招待所「學廬」,之後接待外賓次數減少,84年起,張鵬圖跟張可立就帶著家人搬入,日常生活用品、三餐、打掃全都由學校工友負責,每個月生活開銷都由學校支付。

合議庭認為,被告張可立身為輔英科大副校長,被學校委以重任,有愧所託,放任家人長年濫用學校經費,導致輔英科大財產損失,20項背信罪,各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合併執行2年8個月,可以易科罰金96萬元。至於前董事長張鵬圖,重病臥床,法官認為他已經無法到庭,裁定停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