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4嫌 右手寫作文左手逞凶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信義區夜店殺警案被告馬寅紘,上周因運毒遭逮後羈押,昨日北院開庭審理殺警案,被告樊豪與王俊傑、王卓涵又因涉組職犯罪案,被警方查辦,讓審判長楊台清以寫作文盼被告悔過的做法面臨考驗。 昨庭訊一開始,審判長楊台清依慣例逐一進行點名,這時樊豪突然舉手表示,刑警要帶他到警局;楊台清請刑警進法庭說明,警方出示拘票,指樊因涉案須帶回調查,合議庭於是同意刑警將樊從法庭帶走。 審判長楊台清之前曾訓斥遲到1分鐘須加保1萬元,但昨被告張家瑋、洪家偉仍未準時到庭,張的律師表示,張剛服役,部隊早上8時才放人所以趕不及到庭;至於洪家偉的律師則緊急聯繫洪,直到開庭40分後,2人才陸續報到。楊台清認為,張家瑋因部隊管制才遲到,有正當理由,沒有做出任何懲處,但洪家偉稱在家幫舅舅照顧小孩才遲到,楊台清認為這不是正當理由,因洪遲到40分鐘,本欲加保40萬元,後來洪母到庭證稱,他確實在家帶小孩,楊台清才沒有諭知加保處分。 此外,原本在押的蕭叡鴻,合議庭在庭訊後,諭知150萬元交保。 合議庭昨傳喚在場警員莊瑞源作證,莊供稱曾目睹,劉芯彤當場怒罵三字經向夜店安管嗆聲,曾威豪則在旁安撫,承諾要「討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