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布丁」案審結 負責人判7年

台南市「立光農工」於民國102年間爆出,涉嫌將工業級添加物加入洋菜粉等原料,再賣給食品大廠製成布丁案,台南地院審結後判決公司負責人蔡福源有期徒刑7年。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蔡福源自97年起購入工業用級添加物(乙烯二胺醋酸二鈉)後,指使員工將標籤撕掉,偽稱是食用級添加物,再將產品轉售,或摻入洋菜粉、愛玉粉、蒟蒻果凍粉等販售給統一、愛之味、依蕾特布丁等業者,獲取不當利益共新台幣1億3920多萬元。

判決文中指出,蔡福源等被告也把過期的原料製成複方產品,或偽造有效日期販售;法官審理後認為,蔡福源違反「詐欺」、「偽造文書」等共205罪,依一罪一罰判決,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7年。另外兩名員工分別判決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