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肉包遭犬誤食死亡 檢方不起訴

毒鼠藥卻被鄰居家犬誤食致死,案經飼主提告,檢察官調查後發現,被告承認放毒,但表示用來毒鼠,而且放置位置與狗生活範圍相距數十公尺,難以證明有毒狗意圖,予以不起訴處分。

這起事件發生於去年十一月,位於台南市將軍區一處民宅飼有3隻土狗,飼主放狗出外後,狗陸續出現全身發抖、吐白沫情形,送醫後2隻不治;飼主事後在林姓婦人的農田內發現有狗隻咬過的肉包子及便當盒等,一狀告上法院。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林婦放毒的確造成狗死亡,但無法證明是否故意,不予起訴,至於是否有過失責任,應循民事途徑釐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