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局:媒體報導災害性天氣應更謹慎

氣象局:媒體報導災害性天氣應更謹慎

為使民間氣象產業更發達,氣象局修法將有條件放寬領有執照者預報氣象,但不得發布警報,豪雨、颱風兩類災害性天氣也不得預報。氣象局長辛在勤指出,修法後,對於媒體播報天氣的亂象,將產生部分嚇阻作用,未來報導災害性的天氣,只要沒有引用氣象局資料就是違法。(閻大富報導)

氣象局這次修法最大的不同是規範民間單位及個人,不得發布警報或進行豪雨、颱風的預報,主要用意在避免警報發布的來源不同,造成防、救災決策困擾,其他九項災害性的天氣預報則開放。

氣象局局長辛在勤表示,因應修法,正在邀集專家學者研商修改「預報許可辦法」,並將已發出的二十張預報許可證重新認定。

辛在勤說,修法的目的不在限制或處罰民間單位,而是希望讓氣象產業發展出更細緻的產品和加值內容,讓民眾有更好的服務,彌補氣象局功能不足之處。

至於立委對於媒體的誇張報導有意見,辛在勤認為,修法後對媒體的不實或誇大報導將有嚇阻作用,未來媒體報導災害性天氣,如果來源不是引用氣象局的資料仍需併列揭露,否則就是違法。(圖:28日11時雷達回波圖 氣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