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路長青苔…犁田騎士獲國賠

中國時報【廖素慧╱嘉市報導】 道路管理不好,害人摔傷,政府有責任。賣豬肉的黃姓小販,騎機車行經嘉義市東市場光彩街,因柏油路面又鋪一層水泥,天雨路滑,害他摔傷,聲請國賠,法官判市府管理道路有疏失,賠償5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從事販賣豬肉生意,2013年4月4日下午他騎機車,腳踏墊上載有物品,行經光彩街173號附近,柏油路面又鋪一層水泥,路面光滑,致他連人帶車滑倒,左肘、肩、雙膝、背部挫傷、左肘擦傷,黃男認為這段路面曾造成多人滑倒受傷,市府疏於管理,因此聲請國賠。 市府辯稱,這處路段被第三人於柏油路面上又鋪一層水泥,但水泥或瀝青都交通部頒布可以用的路面,黃男熟悉路況,應注意而未注意致滑倒受傷。 法官審理,依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的鑑定結果,認為市府管理道路有疏失,致市場內水泥路長青苔,天雨易滑倒,但黃男載物寬度超出機車踏板,致重心不穩,也是肇因,認定黃男、市府各有一半責任,市府賠償5萬558元。全案確定,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