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命令不能穿外套 警眷抗議

記者楊逸宏/台南報導
「半夜這麼冷,為什麼不讓爸爸穿外套?」今年春安工作期間,本報接獲多位警眷投訴,指員警執行深夜勤務時,警分局、直屬大隊的主官若未下令,員警不可穿上外套,這項命令簡直是「虐待部屬」。市警局回應指出,近期發下的外套是「雨衣」,下雨時穿比較合適,但如果天氣太冷,單位主官可下令讓基層穿上。
縣市合併初期,市長賴清德要求提升見警率,警方高層揣摩上意,認為沒有印上「警察」兩字的外套,外觀看起來不像警察,因此下令不可穿著,一度引發基層不滿,鬧得沸沸揚揚。
近期發下的外套已印上「警察」兩字,並輔以反光條,從外觀一看就知道是警察。但在今年農曆年前,許多基層執行勤務時卻發現,沒有上級的命令不可穿著這件外套,讓深夜執勤的員警直打哆嗦,尤其執行路檢勤務,冒著低溫在馬路上吹冷風,讓家人很心疼。
事情之所以傳開,是日前有派出所員警支援交通大隊的勤務時,被交通大隊要求不可穿外套,多位派出所員警探詢之後才得知,如果想穿這件外套,必須由分局高層、直屬大隊高層下令。交通大隊與部分單位遵循上意辦理,但也有好幾位分局長體諒基層辛勞,並沒有硬性規定。
市警局解釋,這件外套其實是「雨衣」,因此雨天才能穿,但是如果天氣太冷,第一線執行勤務人員可回報各單位的勤指中心,經主官同意之後就可以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