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牌、報廢車 高市滿街跑

中國時報【曹明正╱高雄報導】 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執行違規牌照取締,去年度共查獲2331件,較去年增加591件,在警政署評比中,名列六都第一,其中有將近4成5為使用吊銷或註銷的牌照。警方表示,依法將可處罰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 去年度違規使用牌照件數前三名分別是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有1047件、占44.92%。其次是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有256件、占10.98%。第三是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有134件、占5.75%。 警方指出,常見違規還包括行駛未領用牌照或報廢的汽機車,使用偽變造或矇領牌照,裝置活動車牌,貼反光紙、噴反光漆、裝設同步閃光器或加裝霓虹燈外框或燈泡等,依規定可處罰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大隊指出,從取締件數資料,顯示駕駛人行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以他車牌照行駛的情形相當多,除了嚴重影響牌照管理外,也衍生相關治安問題,未來會持續加強牌照違規攔檢及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