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廣:歐盟電信商無法再隨意收取漫遊費

(中央社台北3日電)根據法國國際廣播電台網站,自4月30日起,歐洲聯盟各個電信營運商再也不能就行動通信隨意收取漫遊費,而且在過渡期之後,漫遊費將徹底不存在。

根據去年11月25日的1則歐盟規定,2016年4月30日起,歐盟電信商不可就行動通信隨意收取漫遊費。根據規範,行動電話每分鐘漫遊費不能超過0.05歐元,簡訊每條漫遊費不能超過0.02歐元。

2017年6月15日起,這些漫遊費將徹底取消。屆時,消費者不論是在歐盟任何地方,他們所付的行動通信費用將都和他們所付的國內價錢一致。

就歐盟在行動通信領域的這一步,法國全國消費研究院的法律專家馬丁(Marie Martin)說:「具體來說,價格將會大幅下降,涉及的將不僅僅只是歐盟國家。」

她說,「不過,還是會有一些特殊情況,比如,營運商還是可以收取額外費用,這是條文裡規定的,比如在濫用的情況下,營運商還可以根據條文規定,也就是根據理性使用的原則,向歐盟有關當局提出要求,收取額外費用。」

她說,「但是不論怎麼說,這是不會超過他們現有的收費,所以對消費者還是有利的。」10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