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命交324驅離蒐證影帶 警方已送達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在11日上午裁定,命令警方必須在5天內交出所有324學生佔領行政院的驅離行動的蒐證錄影帶,和出勤計畫等相關書類,送交法院以保全證據;警方在今(16)日午夜12點期限屆滿前,已於下午4點前將資料送交法院。

在324事件中被鎮暴警方攻擊頭部,打到頭破血流、倒地抽搐的國中老師林明慧和牙醫師王心愷,因擔心證據遭警方湮滅,在8日下午委請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證據保全。

林明慧當天在出庭前表示:「國家用暴力的手段來鎮壓學運群眾,顯然已屬過當,我是來告訴政府,你們做錯了,不可以再用這種方式對待人民,並非針對警察個人,而是針對下命令的人。」

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在11日上午做出裁定,命令警方必須在5天內,將3月23日晚間7點至3月24日上午6點,行政院周邊(包括忠孝東路、天津街、北平東路、中山北路)等所有監視器錄影畫面,以及警方蒐證的錄影、錄音檔案資料和「專案勤務編組表」、「警力部署圖」、「勤前教育記錄表」等相關書類文件,送交法院保存。而警方已在今日午夜12點期限屆滿前,於下午4點前將資料送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