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轉型服務經濟模式! 租稅新制向台商招手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正當我國新政府積極制定南向政策之際,泰國政府近期也重新制訂誘人的租稅政策,包括國際營運總部公司 (International Headquarter Company, “IHC”)、國際貿易公司 (International Trading Center, “ITC”) 及融資中心 (Treasury Center, “TC”),以吸引外資赴泰投資。符合條件者可適用新訂的租稅獎勵措施。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 (股) 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指出,台商企業已有某些企業集團進入泰國投資一段時間,若台資企業集團內打算用既有的泰國據點來從事相關受獎勵的活動,可節省相關公司設立時程,但須注意的是,如果以既有公司從事相關活動,相關部門的利潤中心必須要能夠單獨設帳紀錄,且於申報所得稅時分別核算。

蘇宥人說,除上述由泰國稅局所主管的稅務優惠外,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 (Board of Investment, “BOI”) 也提供其他非稅的獎勵措施供投資人申請,例如,可 100% 外資投資、當地外派員工可免工作簽證及外資可持有土地等。BOI 也針對製造活動和研究發展活動提供各式各樣的獎勵,包含八年免稅或五年減半、免股利扣繳稅、關稅和營業稅免稅及其他非稅的獎勵措施,都是相當誘人的租稅獎勵。

另外,蘇宥人指出,本次泰國相關租稅優惠的修正,驗證了泰國政府企圖將當地產業鏈形態,由傳統低成本製造業地區,轉型邁向服務導向的經濟,並搭配泰國原本既已低廉的經商成本,使泰國成為跨國企業於價值鏈配置考量的新地區。對於我國廠商擬南向發展,有不錯的誘因。

表:資誠會計事務所整理提供



然而,蘇宥人提醒有心想進入泰國發展的新進台商,在評估相關優惠適用之前,仍應優先考量是否能夠有相關商業營運實質的建置與支持,並避免以稅務導向的思考模式。畢竟租稅獎勵的適用,應該為合理商業營運的結果而非目的,企業在經營考量時,應避免陷入導果為因的泥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