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勞動法 陳雄文:立法求折衷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勞動部長陳雄文昨天表示,繼加薪及縮短工時後,下一階段要推動勞動權益是派遣勞工保護法。他說,全國派遣勞工比例不逾3%原則不會改變,但企業有短期性、季節性急單需求時,可彈性放寬至10%,惟此工會團體不接受堅持零派遣,有待繼續協商。 五一勞動節即將來臨,工會今年五一的訴求為縮短工時全面周休二日,另一訴求就是反派遣人力。 陳雄文說,勞動部對派遣人力全國總上限控制比例3%的基礎不會改變,但工商團體曾提出最高達20%的訴求,尤其製造業仍有意見,在加薪和縮減工時後,下一步要整合勞資雙方對派遣勞工保護法的意見。 據悉,二月時勞動部與全國工商團體針對派遣勞工比例達一定共識,若企業符合一、勞基法所稱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因素勞務突然大量需求;二、期間不能逾6-9個月;三、有需求提前報請地方勞工局核定等三項要件,300人以下中小型企業,可以10%來聘派遣勞工,不到300人,最多也可聘30人。至300人以上的中大型企業也以10%為上限。 工商團體對此大方向原則同意,但工會團體卻堅決反對,要求零派遣。陳雄文說,派遣勞工在先進國家都存在,只是比例高低而已,派遣勞工是最可憐一群,目前勞基法保障不到他們,只要法一過,工作條件有相當大保障。 陳雄文說,法案一過,企業利用派遣勞力誘因會降低,目前派遣勞工薪資為正職勞工七成,立法後要求與正職同工同酬,對其工作條件、福利、薪資及雇主都有所規範,發生工傷意外,派遣公司及要派公司需負共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