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騷擾被解聘 講師爭取復職敗訴定讞

涉性騷擾被解聘 講師爭取復職敗訴定讞

一名曾在中華科技大學擔任講師的男子,十三年前被女學生指控邀約一夜情,被校方認定性騷擾而解聘。男子不滿校方的處置,打官司要求校方讓他復職。最高法院認為,男子對多名女學生性騷擾,校方解聘合法,今天駁回上訴,判決男子敗訴確定。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呂姓男子於民國91年7月在建築系擔任講師期間,遭女學生指控涉及性騷擾,結果被校方記過、留職停薪一年,後又被解聘。呂姓男子除控告女學生涉嫌加重誹謗,還以校方不當懲處等理由,提起損害賠償同時要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訴訟。但校方主張,法院審理後,已認定呂姓男子確有性騷擾行為,也已經性平會調查屬實,呂姓男子依法已不能聘任。

更一審依據中華科技大學性騷擾處理委員會的報告,認定校方經多次調查後,證實呂姓男子有多次在課堂及私下,向女學生暗示一夜情,還有與女學生有不當的肢體踫觸、情節重大,教評會將呂姓男子解聘並無不合法,判決呂姓男子敗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圖片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