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撞死清大博士生 男殺人罪起訴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6日電)胡姓男子去年6月某日深夜,涉嫌在新北市開車撞死一名清華大學物理研究所林姓博士生;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殺人罪起訴胡男。

這起案件源於去年6月22日晚上11時許,胡男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3段與民權路口時,涉嫌闖紅燈並迴轉,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林男及另一名許姓女子。

檢警調查,林男當時卡在胡男的車底,被拖行約50公尺,送醫急救不治,許女則是手腳等部位有擦傷、挫傷;此外,林男撞人後,涉嫌將林男隨身攜帶的筆電燒毀滅證。

胡男到庭應訊時否認犯行,稱自己沒有闖紅燈,也說當時車內音樂很大聲、車窗玻璃隔熱紙太黑,不知道自己有撞到人;滅證部分,是林男的電腦包卡在車底摩擦起火所致。

北檢檢察官調查現場監視器畫面等證據,並比對目擊者證詞發現,胡男撞到人後車身有產生晃動,林男與許女是在綠燈下才過馬路,胡肇事後還逃逸,涉犯殺人罪。

燒毀林男筆電部分,檢方認為胡男是要湮滅對自己不利的犯行證據,而非湮滅他人犯行證據,與湮滅證據的構成要件不符,此部分做出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本案還衍生出一起案外案;去年10月,胡男疑畏罪想自殺,持改造手槍朝自己的太陽穴開槍,但後來僅受輕傷,檢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其起訴。106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