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案層出不窮 專家:官民同步輔導

台灣毒品氾濫問題嚴重,專家建議,政府的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可以搭配民間的輔導機構,雙管齊下,才能徹底治療毒癮的「心病」。(photo by Pixabay)

【台灣醒報記者莊舒羽綜合報導】從W飯店毒趴暴斃案到空軍清泉岡毒品丟包案,涉毒新聞層出不窮,是否證明我國防毒刑責不夠嚴峻,而無法遏止染毒行徑?國內主要戒毒機構晨曦會的輔導主任蔡明蒼12日受訪時表示,去年全國各地檢署新收偵查毒品案件逾8萬件,較前年增加17.7%,顯見加重罰責無法有效遏止毒品氾濫。他建議,政府的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可以搭配民間的輔導機構,雙管齊下,才能徹底治療毒癮的「心病」。

去年W飯店郭姓小模因吸食毒品過多,送醫不治致死的借鏡還不夠,上個月23日又傳出30歲紐約大學高材生吳姓女子在摩鐵開趴,疑似因吸毒昏迷,急救後宣告不治。然而,我國國軍也淪陷毒品案件中,才剛發生完清泉崗毒品事件,11日又在高雄逮捕海軍李姓中士及通信隊黃姓下士兩人酒店涉毒,被上銬帶至地檢署偵辦。

難道台灣軍紀也生鏽、防毒漏洞百出?蔡明蒼說,在這個暴利的年代,不僅僅是遏止毒品走私的行為,現在是在家就可以自行製作毒品。「加強查緝和教育是目前台灣現有資源下最好的方式。」蔡明蒼強調,毒癮者再犯率達50%以上,身體的毒好戒,難戒得是心理上的依賴,這部分一定要靠家人、同儕的陪伴,加上信仰的力量,才能根絕。

總統蔡英文在上任前承諾過,「只要我做總統的一天,毒品防制就是政府的第一要務。」並將毒品防制列為「五大安定計畫」政見之一。根據台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嗎啡等)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大麻、搖頭丸)最重判7年以上徒刑,都可以併科罰金。

但按照歷年此例,在台灣最重不至於死刑。民進黨立委顧立雄曾在臉書發文表示,重刑化並非遏止染毒的長久之道。在監禁過程中,不僅無法戒除上癮問題,「更有可能因為集體監禁方式,讓施用毒品的人進而接觸更多獲取毒品的管道。」

顧立雄認為,真正重要的,是在既有的刑罰體系中,讓其他管道也有空間可以介入,透過雙管齊下的方式,讓施用毒品的人在被監禁之前,藉由醫療化的方式,真正改善藥物成癮的狀況。「若進而切斷了所有社會的社交關係,可能連重新做人的條件都喪失了,最後,只剩下重蹈覆轍一途。」面對毒品問題,醫療前置化只是其中一步,卻是一定要有人出來做的一步。

翻開各國禁絕毒品的刑責,菲律賓總統杜特蒂「鐵血」的掃毒行動就是最明顯的例子。自杜特蒂上任後,因涉毒遭民間私刑死亡人數至今已逾6千人,引發國際人權組織關注。新加坡也嚴刑峻法,只要販賣或事運送毒品之人就是死刑一條。

印尼的毒品日益猖獗,堪稱亞洲最大的毒品市場。但印尼政府掃毒也是大刀闊斧,除了死刑處決,甚至用「以毒攻毒」招數,讓毒販在被處死前,吃下自己販售的毒品,試圖嚇阻反毒行為。2016年8月就有近10位台灣毒販在印尼遭判死刑,今年2月也有3名台灣毒販在印尼被判死刑。目前尚有40名涉毒交易的台灣嫌犯,關押在雅加達、中爪哇等監獄。

泰國對於涉及毒品犯罪也以嚴厲刑責處分,最重判處死刑。無論觀光客或本地人,皆會被處以相同刑罰,例如,若警方在車上查獲有人運毒,所有乘客皆會被列為嫌犯,依送法辦。

反觀我國,中正大學犯罪中心就曾表示,台灣打擊毒品犯罪的單位編制小、資源少,且統合困難,需要政府成立行政院層級的專責部門。台灣相關的配套措施嚴重不足,若是將三四級毒品全數關入牢內,只有處罰而無幫助犯人矯正的效果,恐造成「愈關愈大尾」的現象。

中正大學犯罪中心建議,台灣可仿效美國等國,成立專責緝毒單位,並長期監控吸毒人口、查緝毒品上游源頭、設置毒品資料庫。